作者zarvart (T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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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负担赠与(房屋)
时间Wed Nov 7 22:32:35 2007
想要请问一下
在申报赠与税的部分有点不太了解
按照常理来讲 应该是要有赠与的事实才需要申报赠与税不是吗???
那赠与的事实应该是以移转过户为赠与的发生吧
而且是说在移转过户後 30天内申报赠与
可是在2反而是先申报赠与税 在办理移转过户
实务上想问一下其他人的看法 谢谢
※ 引述《fornando (喜欢大眼睛的女生)》之铭言:
: 您好
: 1.先申报契税及土增税
: 2.申报赠与税 (附贷款余额证明),领到国税局同意移转证明才能去办理过户
: 3.变更贷款债务人後申请新的余额证明 or 土地腾本送缴国税局,国税局将列管
: 五年~~~
: 有问题欢迎互相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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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