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vart (TQC)
站内tax
标题Re: [问题] 赠与税 父母出钱买房 约定直接过户给 …
时间Tue Oct 30 00:11:25 2007
※ 引述《archangel (同学好走)》之铭言:
: 最近父母要在三峡置产
: 要买房子给我,登记在我名下,将来要一家四口共住。
: 价金约600万含车位(车位约90万)
: 不用贷款
: 1.若父母拿钱,直接让我做买方,这样我势必要缴,父母赠与600-222=378万,的赠与税
实质赠与 以378万课税
: 2.
: 若父母为买方(共同持有),以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方式,不经过他们的名字直接过户给我
: 加上 房屋评定现值+公告土地现值,若没超过222万,以上这样是完全合法的节税方式
: 吗?是不是还是要辨,申请赠与税申报,只是不用缴钱?
是的 可是还是要课契税6% 印花税 代书费千分之一
而且最好是办 拿完税免税证明 以後比较不会麻烦
: 3.
: 2的案子,若 房屋评定现值+公告土地现值,超过222万,则超过的部分要课与赠与税
: 则,买房子时,请父母将超过的钱额贷款(假设超过60万),并在买卖契约中注名过户
: 时一并将贷款过户给我,则赠与的金额就还是222万,case3这样是完全合法的节税方式
: 吗?也是不是还是要辨,申请赠与税申报,只是不用缴钱?
是的 附有负担赠与 可是前提是你要有缴款能力 这点国税局会查
如果是未成年或没有工作 国税局会不承认 除非你要举证
而且还会查贷款的钱是否是父母所给 查银行资金流程
一样还是拿个完税证明比较保险
: 国税局网站上有写明
: http://0rz.tw/df3cQ 请看第三条
: 这条的说明是说
: a.父母为买方,房子过给子女而不经过父母名下是ok的吗?
父母出钱 然後登记在你的名下
违反了赠与税法第五条第3项
以自己之资金 无偿为他人购置财产者 其资金 但该财产者 其不动产
也就是所谓的视同赠与 如果被查到一样要补课税
但是视同赠与有个好处是 被查到不会马上加罚一倍
只要在通知後10天内补申报就可以了
: b.还是说一定要先登记在父母名下再过户比较没有问题?
这个比上面更惨 因为这样会被课到2次契税和2次代书费
: c.还是更劲爆,父母拿现金给子女,买方是子女,而赠与税计算方式可用国税局网站上
: 第三条的说明(我想应该不会是吧?)?
: 请有研究的大大能帮帮我解答,我有爬文,不过说法不一,有人说不用先过户给父母
: 直接过给子女就好。有人说需要建商->父母->子女 这样。
: 如果可以是 2 3 方案就太好了,省了很多麻烦。
: 谢谢大家的回答
有错请指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70.8.27
1F:推 archangel:非常感谢 10/30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