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br (平淡就是幸福)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赠与税VS.遗产税
时间Tue Oct 23 03:41:09 2007
那如果啦 我只是假设性问一下
如果父母真的很多想转移给子女
能不能夫妻之间 办离婚 再结婚一次
这样是不是又可以多转200万?
多半个几次 就多省一点呢?
还是限第一次结婚适用??
※ 引述《yushei (怎麽办)》之铭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中区国税局大智稽徵所答覆:
: : 依照遗产赠与税法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时,可各自赠与不超过100万元财物,
: : 不须计入当年赠与总额;又父母每人每年可给予子女100万元的免税赠与。
: : (板文查得的税务问答:关键字,赠与/婚)
: : 建议可以利用此方法,由父母分别赠与给新婚子女,
: : 再以买卖方式取得房地产移转,应可不被课徵到赠与税....(只要时间够的话)
: 之前看到报纸上还有再教一招
: 因为赠与税的申报期间是赠与事实发生後的30日内
: 因此以"父亲"一人而言
: 利用年关将近期间(是国历)可赠与子女总共300万
: 其中100万申报为子女的婚嫁赠与
: 再来100万於年末申报
: 最後100於隔年初申报
: 如果再加上母亲 那就总共600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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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连续剧输给日剧韩剧的原因
-------是因为编剧都跑去当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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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197
1F:推 hippotsai:这种方式是标准的实质课税原则适用的情形... 10/23 10:29
2F:推 anbr:楼上...所以是不行罗? 10/23 13:17
3F:推 hippotsai:只要不被抓到就行 :ppp 10/23 17:46
4F:→ hippotsai:理论上是不行, 上面这行讲的是实务 10/23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