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peron (逶迤的海岸线)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连动债的配息所得会课所得税吗
时间Sun Jun 10 01:56:37 2007
※ 引述《AMeiptt (AMei)》之铭言:
: 如果跟中国信托买连动债
: 发行机构是国外的银行
: 会有固定配息和一些额外的配息
: 配息的发放会存入在中国信托开的外币帐户
: 请问这些配息收入会被课所得税吗
: 或是这些收入可以算是境外所得所以不用课税呢
: 谢谢
我国税法对自然人系采「属地主义」,即属中华民国境内所得才须课税。
一、对於自然人
国外基金之配息部份属国人
海外所得,不必课税,投资损
失部份也不得抵税。
二、国内基金:如该基金的收益采不分配政策,目前因免课证券交易所得
税,因此资本利得(低买高卖价差部份)部份完全无税赋方面的问题
;但如该基金收益采分配政策,配息部份属境内所得,因此配息中之
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已实现股票股利部份,皆须并入综合所得税申
报,投信公司会寄发扣缴凭单给给投资人。
以上,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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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239.171
1F:推 eomot:一并注意最低税负制..海外所得最快98年开始课税(100万以上) 06/10 09:54
2F:推 kuoyu:总所得要达600万以上才要注意最低税负 06/10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