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eyu (呵呵)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想到一个跟爸爸租屋的与抚养的问题
时间Sun May 20 21:07:29 2007
这只是想到的情况
如果我申报抚养爸爸 则有扣除额77000+劳健保23000 =10万的扣除额
但是我又申报跟爸爸租屋 假设一个月1万 则我又支出12万
那12万算是爸爸的所得 爸爸的所得中又有43%的租屋必要支出
故真正的年所得只有68400 我抚养他 他的所得又算我的所得
所以我扣除额有22万 所得有约7万 实际支出达15万是否最有利??
这当中是否有弊病呢 (这好像是鸡生蛋蛋生鸡)
ps.之前有大大提到 爸爸有收入 就不能被抚养 但是有朋友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他的收入会变成我的所得 不知道这是什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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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8.41
1F:推 ivysky:120000*(1-43%)=68400 原PO怎麽算的五万多? 05/20 21:10
2F:推 judeyu:抱歉 我算错了 68400应该才是正确的 请大家帮忙解惑 05/20 22:29
※ 编辑: judeyu 来自: 61.64.178.41 (05/20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