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701 (有困难...)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关於里长证明无谋生能力
时间Thu May 17 16:53:35 2007
看过讨论串
目前想到2个问题
1.满20岁在家待业之子女,
只要由里长出具无谋生能力证明,
就可以由父母扶养,
国税局就照单全收吗?
2.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之未满60岁直系尊亲属,除现役军人及
托儿所、幼稚园、国中小学教职员等免税所得者外,其当年
度所得额未超过免税额者,才算是无谋生能力嘛~
那如果是扶养未满60岁直系尊亲属,但他的所得超过免税额,
这时候若我去里长处取得无谋生能力证明,
也算是无谋生能力吗?
希望有遇过类似情况的版友帮忙讲解一下吧
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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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96.249
1F:推 asdfghjklasd:台北市里长已经不开证明了. 05/17 18:43
2F:→ littleman1:这我问过了,所得超过77000要满60才能报无谋生能力 05/17 20:55
3F:→ lovemika:两者都不算喔 05/18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