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peron (遗失的爱情)
看板tax
标题Re: 关於夫妻薪资所得报缴和扶养亲属的问题
时间Thu Apr 5 03:09:56 2007
※ 引述《litchi (不如一枪打死我)》之铭言:
: 我妈没有薪资收入,但是她跟我爸依规定需合并报缴
: 我的问题是,我妈是跟我爸合并报缴
: 那这样我还可以将我妈列为受扶养亲属吗
: 还是只有我爸能将我妈列为受扶养亲属?
: 先谢过
夫妻采合并申报。
除非父母亲都没有工作,也没有特别的薪资、利息、房屋租金等
的各项收入,您才能将他们俩位纳入你的受扶养亲属里。
【备注】夫妻可分开申报的条件:
一、在去年度结婚或离婚的夫妻。
二、夫妻年满六十岁或未满六十岁且无谋生能力,由子女申报扶养。
三、父母申报扶养仍在就学的子女,则子女的配偶可以单独申报。
以上,简单回应,欢迎讨论指正,请勿作人身攻击,我怕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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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92.142
1F:推 litchi:谢谢,我了解了~ 04/05 23:57
※ 编辑: chaperon 来自: 218.169.238.36 (04/07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