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leylee (爱雪莉)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租赁税的问题
时间Tue Mar 13 01:39:06 2007
※ 引述《tayingboy (婚头转向!)》之铭言:
: 请问我租了6年的房子作生意,从来也没听房东说过有被课过租赁税
: 直到最近他拿了一张他自己的税单来和我说:93.94年的税单中
: 有我租的那个店面的租赁税,要我去缴!
: 请问我有义务去缴这笔钱吗?
: 我租的店因为需要通过安检所以有去办营利事业登记证,可是也办了5年了
: 都没缴过税!怎麽最近查的特别严重呀?
: 要补交的税金有6万之多!那位前辈可以教一下应该怎麽办吗?谢谢!
房东指的应该是因为你承租他的房屋导致他有租赁所得
因而被国税局调整其个人的综合所得税
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中所规定的:
第五类: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凡以财产出租之租金所得,财产出
典典价经运用之所得或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秘密方法及各种特
许权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之权利金所得:
一、财产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之计算,以全年租赁收入或权利金收
入,减除必要损耗及费用後之余额为所得额。
二、设定定期之永佃权及地上权取得之各种所得,视为租赁所得。
三、财产出租,收有押金或任何款项类似押金者,或以财产出典而取
得典价者,均应就各该款项按当地银行业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
,计算租赁收入。
四、将财产借与他人使用,除经查明确系无偿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
者使用外,应参照当地一般租金情况,计算租赁收入,缴纳所得
税。
五、财产出租,其约定之租金,显较当地一般租金为低,稽徵机关得
参照当地一般租金调整计算租赁收入。
国税局由於近年来资料已陆续以电脑建档,所以当你公司申报租金支
出时,会自动去勾稽个人的综所税,好像也有听说国税局会针对个人
有几栋房屋以上的做为调查重点,所以房东应该是被国税局查到漏未
申报租赁所得,所以现在要被调整补税,这应该不算是租赁税啦~没
这种东西的。
至於你要怎麽办,应该是你要去跟房东谈论,因为就法条上而言,如
果你有办理扣缴,年底有开立扣缴凭单给房东,这笔款项应该是由房
东个人自行负担,除非你们当初在谈租约时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另有
他约之外,不然你是不需要帮房东支付这笔税金的。
不过如果这样子会照成你承租旧有地方的困难,你只好试着跟房东去
做人情上的协调了,这个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其他的若有遗漏再请板上其他大大补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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