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5j (http://0rz.tw/d91UT )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有关赠与税
时间Sun Feb 25 01:00:43 2007
※ 引述《dyman (我是小学妹的)》之铭言:
: 请教liku大大..
: 依大大上述的说法...父->母->子 属迂回赠与
: 假使一个家庭父亲为收入来源或拥有千百万财产
: 母亲为家庭主妇
: 为达免课赠与税的规范..想将名下财产转移给一子
: 那实质可行的方法
: 难道只能父->子 每年111万而已吗?
: 之前有蛮多文章讨论到的..可透过合法夫妻免课赠与税的方式
: 父先转移给母一半身家
: 再分年度由父.母每年各赠与免税111万给子
: 这样的方式
: 会被认定父是违法转移财产给子吗?
: 父给母若是夫妻合法免课税赠与
: 母给子也是合法免税(额度内).且也拥有赠与权力
: 那为什麽会被判定是违法赠与?
: 透过第三者转移(非实质金额买卖转移)若被认定迂回赠与..
: 个人是觉得有道理
: 可是父->母->子的方式属违法
: 的确让我搞不懂
: 也推翻了之前蛮多文章所给予的认知..
: 感谢大大的回答..
上网查了些资料,
国税局提到的迂回赠与,
跟我们这边谈的 父 -> 母 -> 子,不一样!
如: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98&ctNode=84&mp=1
或:
http://www.ntx.gov.tw/Frontend/TaxMessage_NewsDetail.asp?Id=3622
我个人认为,
父 -> 母 -> 子,应该算合法节税,不算逃税!
消极的证明:因为没看到案例 = =;
不过还是希望,能有哪位大大,
可以很确定的告诉我们,
父 -> 母 -> 子,不算逃税!
另外请教:
如果父亲把财产转到 政府管不到的海外户头,
再转到政府管不到 子 的海外户头,
如果 子 的户头,不汇进台湾,是否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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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5j 来自: 211.74.213.234 (02/25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