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t (一生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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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妻是教师,可否申报扶养岳父母
时间Sat Jan 27 10:45:12 2007
※ 引述《gisan (^^)》之铭言:
: ※ 引述《liuping (小天)》之铭言:
: : 各位大家好
: : 有几个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 : 请问夫妻双方,
: : 妻是现职教师,但夫不是
: : 合并报税时,
: : 1.是否先生可以申报扶养岳父母?
: : 2.而用列举扣除里像人身保险费、医药费、捐赠等是否也可扣除?
: : 3.岳母的健保费,在妻的薪水里扣,是否也可扣除?
: : 谢谢大家
: 没人PO 我来回答我所知道的
: 1. 95年结婚, 当年可选择夫妻是否要合并申报
: 2. 先确定是否要合并申报
: 3. 要合并申报的话, 列举扣除额内的, 你岳父岳母的保险医药捐赠都可以列举
: 4. 健保费当然可以给你申报
: 5. 请自己衡量申报扶养是否有利, 妻是否现职教师无关你申报问题
: 中小学教师免税的部份只限於薪资(50)
请问若是属於免税所得者(军教人员),在免税额、标准扣除额、列举扣除额、特别扣除额
有那些可以从所得中减除的?
另查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款但书,但受扶养者之父或母如属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
款免税所得者不得列报减除。
这但书说的意思我看不太懂...可否请有经验的人帮忙解释一下。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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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35.180
1F:推 ivysky:重点在於配偶的父母并非~纳税义务人其他亲属或家属. 01/27 17:53
2F:推 ivysky:他们是(一)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亲属". 01/27 17:55
3F:推 ivysky:岳父母及公婆 非属 伯、侄、孙、甥、舅..这一类的其他亲属. 01/27 17:58
4F:推 ivysky:看懂或看不懂,都请再回推表达一下. ^^ 01/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