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chick (锅小鸡)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总共应纳的遗产税额为多少??
时间Wed Jan 10 11:38:01 2007
※ 引述《minichick (锅小鸡)》之铭言:
: 甲设籍於台南市,於93年11月18日死亡,遗有妻(抛弃继承),长子(24岁)
: 长女(17岁),母亲,岳母,及受扶养之妹妹(36岁,但为精神病患者)等亲人。
: 其遗产状况如下:(1)土地A笔,800平方公尺,公告现值每平方公尺6万元。
: 但其中330平方公尺於86年被编为公园保留地。(2)土地B笔,700平方公尺,
: 公告现值每平方公尺9万元。该笔土地为甲从其父继承而得,今甲距父死亡为8年内,
: 父当时以纳过遗产税。(3)房屋一栋,价值360万元。(4)甲有职业上工具,
: 价值420万元。(5)甲有一项自己创作之发明专利权,价值1600万元。
: (6)甲每年7月25日於长女生日当天,皆会赠与其100万元,至甲过世已赠送六年
: (7)甲先生曾向好友借款100万元,有借据为凭,至甲死亡尚未偿还,
: 但继承人无法说明该笔借款之用途。(8)甲在美国拥有财产,折合新台币8000万元
: 以依美国税法缴纳遗产税折合新台币3670万元。
: 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的解法是..
遗产总额=6万*(800-330)+9万*700*(1-40%)+360万+(420万-45万)+200万+100万+8000万
=15,635万
免税额=779万
扣除额=45万+45万+45万*3+111万+45万+557万+111万=1,049万
遗产净额=15,635万-779万-1,049万=13,807万
应纳税额=13,807万*50%-16,149,500-3,670万=16,185,550
同学说,受扶养之妹妹不可以扣除残障特别费557万,可是我觉得可以,所以到底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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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241.40
1F:推 iver84:题目时间是93年,应该适用93年的免税额及扣除额 01/10 16:44
2F:→ iver84:原PO用的是95年指数化调整後的金额 01/10 16:45
3F:→ iver84:受扶养的妹妹的确不能加扣残障扣除额 01/10 16:46
4F:→ iver84:请仔细看遗赠税法17条第一项第四款 01/10 16:47
5F:→ iver84: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人(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如为... 01/1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