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anhsu (Santa Cruz)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询问 公司认列国外投资损失
时间Wed Jun 21 21:07:42 2006
※ 引述《snowwons (向日光)》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想询问有关营所税部分
: 若公司之被投资公司设立於美国加州
: 因亏损 公司打算撤销该长期投资
: 那在营所税上 公司要认列已实现投资损失
: 需取得什麽凭证才算是合法凭证
: 另外 若取得凭证 需要经我国驻外单位核可吗?
先说明,我不是专家,所以以下仅供参考
有疑问还是建议你打电话问国税局比较保险。
投资损失的规定可以参考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99条规定
http://0rz.net/191wU
然後是台北市国税局的新闻稿: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27183&ctNode=657&mp=1
简单归纳条件如下:
1.公司要进行国外投资前,必须向经济部报备并经过核准。
2.国外投资总股权占该国外投资事业20%以上。
而且认列方式也不是一次认列,而是自投资年度起,
每年按国外投资总额20%提列损失准备。
所以就原po的情况大概是不能认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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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