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tine (没有头绪)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扶养母亲,母亲有传直销事业收入
时间Tue May 30 11:11:50 2006
※ 引述《ostine (没有头绪)》之铭言:
: 如题
: 因为妈妈有直销的收入,但是不高,
: 在执行业务所得部份 :
: 给付总额 75466 - 扣缴税额 5856 = 净付总额 69610
: 这部份传销公司有寄扣缴凭单来,所以我一起申报
: 另一部份是所谓的营利所得:
: 因为进货价超过5万,理论上应该要报
: 进货金额总额 98700
: 建议售价总额 120945
: 申报金额 120945 x 6% =7256.7
: 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收入,可以报抚养吗?(妈妈未满60岁,目前无其他收入)
: 第二个问题是,
: 因为营利所得并没有任何凭据,是否可以不报?报税系统上,也是直接输入要申报的金额
: (只是在申报业务所得的部份,他就会要求要检附进货明细)
: 谢谢解答!!
谢谢版主跟网友的回答!
不过後来我实际用线上报帐系统报之後
发现执行业务所得部分,他会先扣除必要费用及成本,才会是所得总额
所以这个部分,妈妈的收入是 69610
加上营利所得 7256,妈妈的总收入是 76866
(不过小声的说,因为後来发现扣缴凭单上,所得人代号是76,用这样的方式报执行
业务所得,并不会索取任何进货明细,因为公司已经先行扣税,所以没有报上
营利所得,这样妈妈的收入就会降为 69610,还是能帮我扣掉一些税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33.218
1F:推 WMS:如果你在乎的是你个人缴税的多寡 那扶养妈妈是能让你少缴没错 05/30 11:27
2F:推 WMS:如果在乎的是你跟妈妈两人加起来缴税的多寡 两人分开报较有利 05/30 11:28
3F:推 ivysky:计算有点错误,回文於後. 05/30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