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o (gpo)
看板tax
标题[问题]个人取得稿费、版税、乐谱、作曲、编剧、漫画及讲演的钟点费
时间Sat May 20 12:39:18 2006
我有个收入 是个人取得稿费、版税、乐谱、作曲、编剧、漫画及讲演的钟点费收入
约三万多元
根据
http://www.tax.nat.gov.tw/irc/qa2.htm
的规定
个人取得稿费、版税、乐谱、作曲、编剧、漫画及讲演的钟点费收入,全年合计不超过18
万元者,得全数扣除,但超过限额者,就超过部分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後,以其余额申报
为执行业务所得。
所以我利用自然人凭证报税时 可以不勾选这个收入 将他从我总收入惕除
这是的说法是对的吗? 会不会被认为少报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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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50.252
1F:推 WMS:这个还是要申报.但是不到18万电脑会自动扣除下来 05/20 14:35
2F:推 gpo:哇哩,我刚自行移除了说 还上传了,怎麽办 因该没事对吧 05/20 15:46
3F:→ gpo:反正本来就是电脑会排除的东西,被查到应该也没关系是吗? 05/20 15:46
4F:推 WMS:如果你还有其它类的所得漏报.和这项加起来达25万 税额1.5万 05/20 21:05
5F:→ WMS:就会被罚喔 05/20 21:06
6F:推 stome:还是再传一次比较好 05/20 21:46
7F:推 gpo:我想再传一次可是又叫我填一次信用卡卡号,会重复缴款吗? 05/21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