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MS (☆Barbie~Cute・*・☆)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叔叔是重度残障报扶养?
时间Fri May 19 17:54:01 2006
: 我叔叔是重残
: 领有手册的
: 我可以将其一起申报吗?
: 他53岁
: 如果申报他,可扣除的金额是否为 受扶养免税额74000+残障特别扣除额72000=146000?
:
: 还是只有残障扣除额的72000 ?
:
: 目前我已申报扶养父亲,祖母
: 如果加上叔叔,我的税负会轻很多
:
: 谢谢大家
:
: 推 WMS:其他亲属超过20岁.未满60岁一律不能扶养 05/19 08:42
: 推 liffe:但他无工作能力,是智障,领市政府补助的 05/19 14:37
(四) 纳税义务人其他亲属或家属,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条第四款及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未满二十岁或满六十岁以上无
谋生能力,确系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但受扶养者之父或母如属第
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免税所得者,不得列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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