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我帮我妈缴他的房贷,这样我可以扣税吗?
时间Sun Apr 30 22:38:25 2006
※ 引述《Godzilla7077 (离开...)》之铭言:
: 我妈妈她前年买的房子 总价510万 贷款370万
: 我想问一下 因为目前房子的贷款利息都是我妈妈缴
: 我赚比较多 所以本金都是我在缴
: 可是这样报税的话我可以扣税吗?
: 要不然又要缴房贷 又要扣税 实在很伤
: 然後房子的所有权都是我妈妈的
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跟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申报户,
借款人也要在同一申报户里面,而且申报户中有人设户籍的话,
就可以列举扣除。
可以参考财政部发的两则解释令:
一、财政部86/09/18台财税第860508044号函
摘 要: 配偶名义之自用住宅其由本人借款支付之利息应合并申报始得列举扣除
内 容: 登记为纳税义务人配偶所有之自用住宅,其由纳税义务人
向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之利息,仍应以纳税义务人及配偶
为同一申报户,始准依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
第5小目之规定,申报列举扣除购屋借款利息。
底下这一则比较重要
二、财政部86/06/06台财税第860266008号函
摘 要: 以受扶养亲属名义登记缴纳之自用住宅借款利息得申报列举扣除
内 容: 以纳税义务人
受扶养亲属名义登记之自用住宅,如符合所得税法
施行细则第24条之3规定之要件者,其
以受扶养亲属名义缴纳之
购屋借款利息支出,得适用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第5小目
规定,申报列举扣除购屋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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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201.41
1F:推 azer:阿 所有人跟借款人同一个 我又扶养她 这样才可以阿??? 严格.. 04/30 22:49
2F:→ azer:还要同一个户籍阿... 04/30 22:50
3F:推 WMS:惨了...连国税局综所税的管区都不知道有这条规定 05/01 09:30
※ 编辑: ronanhsu 来自: 219.71.201.41 (05/03 22:27)
※ 编辑: ronanhsu 来自: 219.71.201.41 (05/03 22:45)
※ 编辑: ronanhsu 来自: 219.71.201.41 (05/04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