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onisy (DHL真是个懒惰的运输业~~)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联合报案例的记者
时间Tue Apr 25 13:30:49 2006
我想问的是.... 联合报记者被罚要交三万
因为不肯提出来源证据... 联合报说会帮该记者付钱
我想问的是...联合报会以何种名义支付钱?
直接给记者钱,然後报薪资,然後记者自己报税,还是?
法院罚的愈重(可连续处罚),联合报记者交的愈多...隔年税单
薪资就愈多? 我一直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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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1.67.169
1F:推 smartlai:是有这个可能XD 04/25 14:06
2F:推 trustme:小弟能想到两种推论方式, 但是结论都相同: 都是该记者的薪 04/25 14:20
3F:→ trustme:资所得.. 更正: 都是记者的 "所得" 04/25 14:21
4F:→ trustme:第一种是: 无偿为他人免除 (公法上) 之债务, 以赠与论. 04/25 14:21
5F:→ trustme:第二种是: 这是为工作而给付, 所以是记者的薪资所得 04/25 14:22
6F:推 smartlai:两种记者都要缴所得税,差别不大。 04/25 14:44
7F:推 ivysky:记者除了薪资所得,报社也会以稿费做为所得项目吧?18万免税 04/25 16:36
8F:推 smartlai:我猜这种循环性所得,不会被适用稿费。 04/25 16:57
9F:推 Adonisy:印象中,记者没有18万免税,只有自由作家才有 04/25 21:28
10F:推 ivysky:循环性所得是指"经常出现"的代垫罚款吗? 04/26 00:04
11F:推 smartlai:我是指记者的所得没有适用18万,也就是离题了XD 04/26 00:04
12F:推 Adonisy:不是,因为本案法官可以连续罚款,但报社会一直出钱 04/26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