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关於所得税申报的问题:缴了之後可以在 …
时间Mon Apr 17 23:40:12 2006
※ 引述《WMS (☆Barbie~Cute・*・☆)》之铭言:
: : 我们家采的是我爸抚养我(可抵免扣税)
: : 但在已经缴税了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税制吗?
: : 就是说已缴税了,然後更换成我不要让家人抚养,我自己的部分独立申报,
: : 因为算了一下这样比较划算。
: 五年内都可以改~
: 请先拿一张当年度的空白申报书.把你要申报的内容填妥
: 看算出来是要缴多少钱
: 再拿一张自动补缴的缴款书去银行缴完钱之後
: 拿去国税局找你家那一里的承办人跟他说
: 请他将你从父亲的申报书剔除扶养
: 接着看是要补税还是退税
: 补税的话~就马上开一张税单给你拿去缴
: 退税的话就会安排到下一批的退税
: 届时会寄一张退税凭单给你父亲
: 5000元以下可领现金 超过5000元则必须存到存簿去
(WMS的实务好赞哦~~~ 每读其文必获益良多......)
想请教...被剔除扶养的人,在此时的补申报程序是如何?
剔除同时要申报? 或者有其他规定或限制?
再延伸一个问题...因为推文有提及标准/列举扣除的事,
假定其原本以标准扣除方式申报,
被剔除扶养的人,若列举扣除较有利,此提出申报(补申报?),
可否选用列举式?
会有此一问是因为原本他并非申报为纳税义务人,而仅是被扶养的对象,
被剔除後,自行再申报应该不算更改?
或者此情形会被视为已核定? 仅能使用标准扣除而无法自行选择适用列举扣除?
--
喜欢咖啡~~最爱曼特宁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9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