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ui (候鸟)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所得税列举扣除问题?
时间Tue Apr 11 10:32:08 2006
※ 引述《kikulu (可爱仙人掌)》之铭言:
: ※ 引述《puffs (想吃泡芙)》之铭言:
: : 记得不是这样喔..劳健保也是可以列入的
: : 你要不要确定一下啊
: 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 保险费: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之人身保险、劳工保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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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但每人每年扣除数额以不超过二万四千元为限。
我也有注意到,是否就劳保费可列举扣除,健保费排外呢?
我们公司是有给我们94年度缴纳各类保险费证明书,它有列劳保费及健保费
去年文章讨论最後也不太确定…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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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为下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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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4.23.88
1F:推 WMS:劳健保都可列举扣除喔 04/11 11:10
2F:推 HenryYee:那可是公司没给我们缴纳保险费证明书耶 04/13 22:47
3F:→ HenryYee:那个会连同薪资扣缴凭单一起合算吗? 04/13 22:47
4F:→ HenryYee:如果会的话 我觉得就有点奇怪...... 04/13 22:48
5F:→ yuui:照理它是和薪资所得一起给的,但是另外一张哦,不是和它合算 04/14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