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li (cosli)
看板tax
标题卡神的节税疑问,关於参加机会中奖的成本问题!
时间Thu Mar 23 23:50:22 2006
卡神杨蕙如出书罗!其中卡神的经典战役之一,「喝舒跑,赚百万奖金」实在精彩有趣,但是对於节税的部分,实在有点搞不懂。杨蕙如说当初买了8000罐舒跑,收集了8000个舒跑外包装,最後获得收集外包装比赛冠军奖金100万,在报税的时候,据书中说到「参加竞赛或机会中奖所支付的成本是可以减除的」,所以卡神把「所有买饮料的发票,呈报给税捐单位节税啦」。我的疑问是,一、真的有这个规定喔?二、如果有这规定,呈报给税捐单位买舒跑的发票,是全部都可以算成成本吗?舒跑不是还可以喝吗?甚至转售,能百分之百算成本喔?请各位专家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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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23.55
1F:推 WMS:把发票呈报给税捐单位.问题是有被核可吗? 不可能吧~ 03/23 23:58
2F:推 Arens88:不清除活动的相关办法,不过应该还是要符合成本的定义才可 03/24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