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mbel (Quembel)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SOHO怎麽争取权利
时间Tue Mar 7 14:49:31 2006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如果去年我买了台笔记型电脑,能计算为业务所需的支出吗?
: 如果你仅有此一笔薪资收入(12万+1300),对你反而是有利的,
: 按一般执行业务未设置记帐而以标准费用列扣为21~75%之间,
: 而以30%为最多,您的行业似乎即在21~30%之间吧!?
: 但此薪资收入121300元,却可扣除薪资特别扣除额75000元(相当於61.8%的可扣费用).
: (以上参考来源:93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费用标准
: http://www.ntak.gov.tw/CmsFile/2005115155828265.doc ,
: sorry,能否请教90网页设计的标准费用为多少? 一时不知怎麽查? 20%吗?)
: 至於您其他的执行业务所得列扣费用,若您的单据都有保留,
: 且实际发生费用超过标准费用率的话,当然就用列举的较有利,
: 您先核计看看再说.
谢谢您的回答。
我还有其他的网页设计收入和稿费收入,稿费为五万七,所以应该不用扣税
不过单以网页设计的话,其他公司都是开9A,再以"90其他"把"其他"写明为"网页设计"
,所以应该是90,但如果开92程式设计的话应该是20%?
後来打去国税局问,有人说网页设计不等於程式设计,所以不能开92程式设计师,
可是网页设计也有程式语法的设计,结果转来转去就把我电话挂掉,再也打不进去
真是被公家机关气死><
不能开92程式设计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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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