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SOHO怎麽争取权利
时间Tue Mar 7 14:04:13 2006
※ 引述《Quembel (Quembel)》之铭言:
: 研究了老半天,国税局网站要查什麽东西其实不是很清楚,麻烦请各位先进帮帮忙。
: 情况是这样的,去年帮一间公司做网站维护,属外包性质,有签契约,每个月收取
: 一万元的网页维护费,不含税。同时也做了一张eDM收取1300,但今天我去拿扣缴
: 凭单时,我说外包人员应属於"9A执行业务所得",但是他们开的所得类别是"50薪资"
: ,12万的网页维护费他们开一张,1300的网页设计费也开一张,都是"50"
: 对方说他们问过会计师,会计师说是要开"50薪资",可是像其他我所接的案子里,
: 对方都是开"9A执行业务所得"里的"90"网页设计"
: 如果他们开的是薪资,那这样我也没有所谓的劳健保,这该怎麽争取呢?
: 我查了所得税法:
: 凡执行业务者之业务或演技收入,减除业务所房租或折旧、业务上使用器
: 材设备之折旧及修理费,或收取代价提供顾客使用之药品、材料等之成本
: 、业务上雇用人员之薪资、执行业务之旅费及其他直接必要费用後之余额
: 为所得额。
: 执行业务者至少应设置日记帐一种,详细记载其业务收支项目;帐簿使用
: 前,并应送主管稽徵机关登记验印。业务支出,应取得确实凭证。凭证及
: 帐册最少应保存五年。
: 执行业务者为执行业务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设备之折旧,依固定资产耐
: 用年数表之规定。执行业务费用之列支,准用本法有关营利事业所得税之
: 规定;其办法由财政部定之。
: 如果去年我买了台笔记型电脑,能计算为业务所需的支出吗?
如果你仅有此一笔薪资收入(12万+1300),对你反而是有利的,
按一般执行业务未设置记帐而以标准费用列扣为21~75%之间,
而以30%为最多,您的行业似乎即在21~30%之间吧!?
但此薪资收入121300元,却可扣除薪资特别扣除额75000元(相当於61.8%的可扣费用).
(以上参考来源:93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费用标准
http://www.ntak.gov.tw/CmsFile/2005115155828265.doc ,
sorry,能否请教90网页设计的标准费用为多少? 一时不知怎麽查? 20%吗?)
至於您其他的执行业务所得列扣费用,若您的单据都有保留,
且实际发生费用超过标准费用率的话,当然就用列举的较有利,
您先核计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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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请来tax板与消费者保护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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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3.11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0.83.11 (03/07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