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ost (haha)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就郎唷....有关外祖公列为扶养人??
时间Wed Mar 1 20:11:05 2006
※ 引述《piezo (狂风暴雨)》之铭言:
: 收到补税单, 要补税
: 外公列为扶养人(当然已经年满70岁)
: 不过不同户籍, 他住在我阿姨家, 我外公没有儿子
: 只有被我列为扶养
: 怎麽国税局要我补税ㄟ?? 不是直系亲属不用扶养事实...只需检附身份证吗??
: 有人可以解答为什麽这样不行呀??
基本上同户籍的附户口名簿影本等证明
不同户的附村里长证明.受扶养者或其监护人注明确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切结书
或其他适当之文件
重点是...扶养这回事...先抢先赢
除非你有正当理由说明先列报扶养之纳税义务人无法履行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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