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ezo (狂风暴雨)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就郎唷....有关外祖公列为扶养人??
时间Tue Feb 28 00:01:25 2006
收到补税单, 要补税
外公列为扶养人(当然已经年满70岁)
不过不同户籍, 他住在我阿姨家, 我外公没有儿子
只有被我列为扶养
怎麽国税局要我补税ㄟ?? 不是直系亲属不用扶养事实...只需检附身份证吗??
有人可以解答为什麽这样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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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60.123
1F:推 kai761:当然是要受纳税义务人扶养才可,户籍、邻长证明..等等仅为 02/28 00:10
2F:推 kai761:参考。 02/28 00:14
3F:推 renos:也许 已经被你阿姨报走了...下次要赶紧先报出去 02/28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