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rja (meao)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房租扣抵的问题...
时间Sun Feb 5 05:00:37 2006
※ 引述《ynjynj (hh)》之铭言:
: ※ 引述《herroa (herroa)》之铭言:
: : 今天我去签约时
: : 合约上有一条
: :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 : 这条被房东用黑笔整条划掉
: : 请问这条是什麽意思吗?
: : 房东把它划掉
: : 那我报所得税时
: : 我可以把房租列入扣抵额项目里吗?
: : 谢谢。
: 契约上那条款有没有应该是和你报税扣缴税额无关
: 有的话也是房东的事情 有租金收入的是房东 要课税与房客无关
抱歉 其实这条还是与房客有关
只不过是与非自然人的房客有关
也就是说 房东如果将房子出租给公司行号或事务所
公司行号或事务所就必须代替房东将预扣的所得税款缴给国库
至於自然人就不用这麽做
因此这一条款是不需要的才会被房东划掉
: 我之前租屋的两个地方契约书其中一个也被划掉
: 还是照样报出去扣抵税 没有问题啦
: 房东还死都不肯开收据给我 只收现金
: 在租金收款明细也只注记金额和日期 也没签名
: 不过解约时我也要求补开契约期间过後的续约租屋证明
: 这样国税局就知道我在续约之前真的有租屋且有付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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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