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两个遗产税的问题~
时间Thu Jan 5 03:47:25 2006
※ 引述《bossin0420 (上帝赏了我两巴掌)》之铭言:
: 1.在遗产税中,被继承人扶养岳母,那岳母有没有亲属的扣除额?为什麽?
岳母(配偶之母)应该不可列为扣除额....
遗产及赠与税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G0340072&K1=遗产税&K2=扣除额
第 17 条没有写到配偶的父母.
(我只查到这样,如有错,请指正)
: 2.赠与不动产时,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由赠与人出资代为缴那者,代缴之税费,
: 应并入
: 赠与额中计算,但该项代缴之税费,仍得至赠与额中扣除,所以实际上,此项代缴
: 之税费
: 可免徵赠与税,但如果受赠人无能力支付,那此项代缴之税费还能不能扣除?为什麽?
: 请好心的大人给我一个详细点的答案吧~ 解答者 奉上 3000 P 币(未税) 笑纳 ~
: <(-_-)>
土地为无偿移转者,土地增值税之纳税义务人为取得所有权之人.
契税也是取得所有权之人为纳税义务人.
但取得之人无纳税能力,赠与人代付,应并入赠与总额.
故受赠人如果没有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能力在计算赠与总额时,
需将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加计到赠与总额当中去计算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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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消费者权益~~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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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91.45
1F:推 bossin0420:太谢谢你了 :D 01/05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