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101 (ㄌㄘㄓ大王看起来好厉害)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关於他益信托课税--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时间Tue Dec 20 15:54:16 2005
: 这个问题还是一样的罗,
: 就是对[孳息请求的权利]不等於[孳息本身]
: 就算赠与人是企业,所以[孳息请求的权利]的价值课徵所得税,
: 跟日後实际对[孳息]课税,也不影响呀
你的意思是在信托人是营利事业时
等於就受益人课两次所得税?
一为孳息请求权的权利所得 一为实际所得
是这样吗?
所得税法有无类似赠与税法10条之二的规定(或所得税法有无就营利事业赠与债权或孳息
权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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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2.30
※ 编辑: panda101 来自: 140.112.152.30 (12/20 15:58)
1F:推 lunarface:当然是实际发生的时候 领多少课多少啊 12/20 16:34
2F:→ lunarface:赠与的时候要涉算那个[权利]的价值 是因为还不知道可以 12/20 16:35
3F:→ lunarface:领多少嘛 孳息发生的时候 就知道领多少了啊 12/20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