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life (快叫我正妹)
看板tax
标题[问题] 一题有关课税所得的计算
时间Sat Nov 5 23:02:50 2005
请就下列资料,按夫之薪资所得分开计算方式,计算丙夫妻二人91年各自
之课税所得额:
(1)丙在私人企业服务,年薪125万元,妻在公家机关服务,年薪160
万元
(2)丙投资某上市公司股票,全年获得股利18万元,另享税额扣抵比率
37%
(3)丙妻在台湾银行有存款,全年获息32万元
(4)丙在台中市有一栋房屋出租,扣除费用後,全年租赁所得有30万元
(5)丙扶养子女二人,父亲一人(72岁),及姑姑一人(58岁),领
有残障手册,共四人
(6)丙之长子为专科三年级生,91年学费5万元,其另利用暑假工作,
获薪7万元
(7)丙本年出售房地产一幢,土地部分获利110万元,房屋部分损失26
万元
Ans:
综合所得总额=125+160+18+32+30+7=372
免税额=74*5=48.1
标准扣除额-有配偶者:6.7
特别扣除额-薪资:7.5*3=22.5
残障:7.4
储蓄:27
特别扣除总额=22.5+7.4+27=56.9
我想请问的是...我降的计算有错吗?!请各位大大指教一下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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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224.107
1F:推 ivysky:免税额一般@7.4万,超过七十岁@为11.1万 11/05 23:54
2F:推 ivysky:薪资特别扣除额,长子那部分只能扣7万,不能扣7.5万 11/05 23:57
3F:推 ivysky:还有教育特别扣除额可以用哦~ 每户2.5万 11/06 00:40
4F:推 ivysky: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房屋损失26万元. 本年指91年没错吧!? 11/06 00:55
5F:推 trustme:专科三年级生的学费可以列教育特别扣除额吗? 11/06 01:13
6F:推 ivysky:哈~我掉入陷井了~专三还不行扣. 11/06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