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ggily (醉月扶人归)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税法的一些疑问...
时间Thu Oct 6 17:16:02 2005
※ 引述《iluu (也许颓废也是另ㄧ种美)》之铭言:
: 作者: iluu (也许颓废也是另ㄧ种美) 看板: LAW
: 标题: [问题] 税法的一些疑问...
: 时间: Wed Oct 5 20:58:51 2005
: 各位法律人你们好!
: 敝人不擅法律
: 对税法有些粗浅问题想请教你们
: 恳请释疑!
: 1.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的税法"是否比"对个人的税法"享有较多的纳税优惠?
: 若是,有哪些纳税优惠呢?
: 2.若加入某直销"企业"(而非某公司的直销"部门"),开创自己的直销企业,
: 则其所适用的税法应是"对企业的税法"还是"对个人的税法"?
: 上述问题之叙述若未尽严谨,恳请指正!谢谢!
哇,迷路了就晃到税版,干脆来回答一下,有疏漏的,请板上的大佬们指正:P
首先第一个问题,「对企业的税法」与「对个人的税法」这样的描述不是很正确,
应是「租税减免在个人与企业间的差异」。
租税在对於个人与企业的减免上,因课税基础或课税范围与性质上并不相同,
政策的目标也并非一致。
一般而言,租税对於企业的租税减免项目,
较个人来得多,主要是课税的基础与减免的范畴,并不相同。
以所得税而言,个人所得税(综所税)的收入所能扣除的支出/费用/减免等,
远不及於公司所得税(营所税)。
再来谈到加入所谓的某直销企业,也仅是某直销企业的直销业务人员,
并非属於什麽自已的直销企业之类的云云,
故此自是应按租税对个人的减免或相关规定。
若系其属所得者,自应按所得税的综所税部分规定,
依其性质列报收入。
--
杨威利:
「我从来没讨厌过记者,只是不喜欢一部份自称记者的寄生虫而已。
我讨厌的是那些对可能受到政治压力的事避而不提,却专写那些会
伤害一般市民的隐私及名誉的记者;更过份一点,成为当权者的利
益代辩人的家伙而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20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