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rr (a limited world)
看板tax
标题请问公司设立之流程
时间Tue Sep 27 22:43:51 2005
不好意思,因为看了经济部和商业司的网站後还是有些不懂的地方,
想请教下列问题:
1.请问若资本额五亿元以下之公司,
公司位於台北市,向台北市政府商业司办理公司登记之後,
应向何单位办理营利事业登记呢?
2.请问营业税法中提及的"营业登记"是否即为"营利事业登记"呢?
还是两者为不同,而须於领到营利事业登记证後,再到稽徵所去办理营业登记呢?
3.请问公司设立核准文下来之後,是否有规定多久时间内须办理营利事业登记呢?
(好像公司解散登记核准日後十五日内须送营利事业解散申请,但不知法源为?)
4.请问公司解散登记几日後必须申报扣缴,营业税 不知法源为?
(这问题和解散有关)
5.请问统编是经过哪一程序才会有的呢?
又税编是否要自己到国税局去申请呢?
还是办了营利事业登记就可以直接去买发票了呢?
不好意思,因为观念不清,所以可能问题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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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SR:直接找事务所帮你处理就好啦... 09/30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