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税籍登记需备什麽资料?
时间Thu Sep 1 15:42:10 2005
※ 引述《curaredomgl (pooh)》之铭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负责人身份证 影本
: : 要设籍之地址的房屋税单
: : 若房屋为承租则加租赁合约书影本
: : 注:卖家若是营业额每月低於 20万元的行号,记得主动向国税局提出免用统一
: : 发票的小规模
: : 营业人申请。国税局接获申请会考量实际情形,决定卖家是否为小规模营业人
: 请问税籍登记之後,房屋税会增加吗?
: 谢谢.
依房屋税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房屋同时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应以实际使用
面积,分别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但非住家用者课税面积最低不
得少於全部面积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积超过全部面积六分之一者,按
实际使用面积计课,其未达全部面积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为准,分别按住家用
或非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网拍的设籍地址应非实际营利场所...可能只是设办公室或工作室?
但仍需注意该地点是否符合都市计划分区使用.
若该房屋原本已适用营业用税率,应该就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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