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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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废弃物回收业 不满逃税指控
时间Fri Aug 26 12:04:58 2005
废弃物回收业 不满逃税指控
■ 记者杨文琪/台北报导
财政部指废弃物回收业者逃漏税17亿元以上,业者强烈不满,表示他们一年的
营业税就缴2.5亿元,而且设立合作社开立统一发票的游戏规则,也是经财政部
同意,业者将向财政部长林全陈情,以确立废弃物回收业的缴税方式。
对於废弃物回收业者的反弹,财政部官员说,有关营业人收购废弃物(或旧货物)
支付价款者,有四项规定来取得进项凭证,如果无法取得收据,营业人可自行设
簿登记,并由采购货物的经手人,详实记录采购的年月日、货物名品、单价、数
量、金额、出售人身分证统一编号及住址,并签章证明。
官员认为,业者表示大多数出售废弃物者不愿出具资料与住址,是因为有部分业
者未依规定办理,如果每个废弃物回收站都依规定填写废弃物出售者的资料,就
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有限责任台湾省第二资源回收物运销合作社」总经理吴招治昨(25)日表示,
目前全省约有10万人以上经常从事废纸、废铁、废铜、废铝、废塑胶等废弃物回
收业者,他们大多是社会中低阶层的人,实际出售废弃物只愿现卖现结,不愿提
供凭证或任何资料申报。
吴招治说,为符合税法精神,并照顾这批弱势族群,财政部同意以成立合作社方
式,由合作社社员代替出售废弃物有所得的人,担任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
,合作社以申报个人一时贸易所得做为进项凭证,再据以开立发票及申报综合所
得税。
她指出,这种报缴税的方式已沿袭十多年,而且有白纸黑字,说得非常清楚,二
资社每年开立的统一发票约50亿元,缴交2.5亿元营业税,社员一年也向国税局
申报800万元的所得,怎麽说我们逃漏税。
吴招治强调,废弃物回收是社会的一种现象,为资源回收与废弃物处理贡献良多
,尤其废弃物与一般商品不同,无法在每个阶段都有发票或凭证,就连很多中央
行政单位在处理废纸时,也曾委请二资社帮忙开发票,如果财政部说我们违法,
那这些单位是否也应彻查其逃漏税。
吴招治表示,如果要求每个进货阶段都得有进项凭证,就请财政部拿出本事,要
所有出售废弃物的人,一律检具身分证统一编号及住址,依法缴交出售废弃物的
所得税。
【记者邱太峩/台北报导】针对部分废弃物回收业者以人头开立发票逃漏税,高
检署查缉黑金中心昨(25)日表示,早在民国90、91年就已经起诉一部分业者,
另有部分坦白承认犯案或供出共犯的业者,检方已给予缓起诉处分,不过,近两
年来有些业者仍故技重施,而且犯罪手法不断创新,检调将继续严查业者的逃漏
税行为。
【2005/08/26 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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