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又高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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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传孙不传子 省遗产税? 别傻了
时间Mon Aug 8 11:54:58 2005
传孙不传子 省遗产税? 别傻了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成年子女抛弃继承,让未成年孙子女担任继承人,真的可以省税吗 国税局提醒民众,成
年子女抛弃继承,并不会因此享有更多的未成年孙子女遗产扣除额,想利用抛弃继承方
式达减税目的已是「此路不通」。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最近来发现有许多遗产税申报案件,成年子女原本应该是遗产
继承人,但却选择全部抛弃继承,而由未成年的孙子女担任继承人。国税局深究原因後
才发现,原来纳税人想要藉此取得较多扣除额,降低遗产税负。
不过,国税局研究後指出,这样的做法并不可行。国税局强调,如有因子女全部抛弃继
承而由孙子女继承时,遗产税的扣除金额,仍是以抛弃前原来可以扣除的数额为限。
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规定,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
除40万元。其有未满20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20岁之年数,每年加扣40万元。但亲
等近者抛弃继承由次亲等卑亲属继承者,扣除数额以抛弃继承前原取得扣除之数额为限
。
国税局表示,简单来说,遗产总额中扣除死亡人遗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每人可从遗产总
额中扣除40万元,其中有未成年人,可以按照他的年龄相差年满20岁的年数,每人每年
加扣40万元,不满一年者以一年计算。这项加扣扣除额的权利,如遇继承人抛弃继承权
时即不适用。
例如,某甲去世时留有一个13岁的未成年儿子,由於还要七年才满20岁,因此其可申报
的扣除额即为280万元。但是,成年子女全部抛弃继承而由未成年的孙子女继承时,未成
年人的遗产扣除额,可就不是这样计算。国税局举例,老张死亡遗有二名子女,这二名
子女全都选择抛弃继承,由五位未成年孙子女继承,此时,老张的遗产税扣除额就只能
以原来二名成年子女继承,可扣除的80万元做为扣除额。
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千万不要误解法令,非必要时,以抛弃继承方式,希望求取高额
扣除额,结果不但不能一如预期,还会影响原本正常的继承权规划。
【2005/08/0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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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大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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