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请问一个关於保险与赠与税的问题
时间Tue Jul 12 15:30:31 2005
※ 引述《thisiscyc (放手一搏)》之铭言:
: 我想请问一下
: 如果寿险的要保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话
: 要保人是否有被课赠与税的可能
: 我之前在联合报(94/5/12)上看到一篇文章
: 有提到相关的问题
: 它的内容是这样写的:
: 「购买期满可领回的寿险商品, 如定期生死合险、储蓄险、和养老险等
: 若要保人、受益人不是同一人,且非夫妻关系时,一旦保险期满 ,要保人仍健在
: 受益人所领回的满期金,无权利对价关系,属於赠与行为
: 若期满领回金额超过100万元,就须缴纳赠与税,要保人必须主动申报。」
: 但我遍查法条及解释函令
: 都没有提到相关的内容
: 让我不禁怀疑这篇报导的真实性
: 麻烦知道的人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 感激不尽
根据税法,赠与税的免税额为每人每年一百万元,
超过金额部份要缴纳赠与税,不过若赠与人和被赠与人
为夫妻关系时,就不必课徵赠与税。
原文指情形,由他方受益人所领满期金,属於赠与行为,这就算是规定罗!
他益信托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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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请来tax板与消费者保护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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