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oitte (小小会计师~~)
看板tax
标题Re: FAQ
时间Mon Jul 4 17:42:48 2005
※ 引述《smartlai (跟狗一样。)》之铭言:
: 以下为本月常见问题。
: 4.医疗费用列举是只要看医生的收据都可以吗?
: Ans:要有「治疗」行为才可以。像美容的手术就不行喔。
有个有趣的例子~
某号解释函令..(忘了哪号了)
查核准则第八十一条 职工福利
第八项 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除员工之医药费应核实认定外,不得提拨福利金。
医药费的认定,该号解释函令明确指出,割包皮为医药费。
不过这是适用营所税的规定~
至於综所税能不能适用,我是觉得可以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