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跟狗一样。)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卖房子的税~是不是一生可以免一次呀?
时间Tue Jun 14 01:17:09 2005
※ 引述《suckurass (ya)》之铭言:
: 啊啊..我是大外行啦...
: 只是像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 就是卖房子的税..可以一生有一次的免税优惠....
: 是真的吗?
: 该怎麽办理呢?要在卖一前先跟地政机关登记还是怎样的吗?
: 请大家赐教了..谢谢~~^^
不是免税,只是把本来至少20%起跳的土地增值税率,降为10%。
一定要自用住宅用地才行。
一生只能用一次喔,选贵的土地再用比较划算。
必须符合以下的要件:
(一) 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权人、本人或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且在这笔土地
上办竣户籍登记。
(二) 这笔土地在出售前一年内没有做营业或出租使用。
(三) 土地所有权人以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计课土地增值税,一生只能享受一次。
(四) 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的面积都市土地为三公亩或非都市土地为七公亩。
(五) 自用住宅建筑工程完成未满一年以上者,其房屋评定现值须超过所占基地公告现
值百分之十。
假设你在台北市,就去台北市税捐稽徵处办理,不是国税局喔。
所需文件:
1土地增值税(土地现值)申报书一式四联。
2契约书影本乙份。(正本查对後退还)。
3建筑改良物证明文件。
4未与户政机关电脑连线者,应检附户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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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抑或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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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ckurass:屌!! 感谢感谢..非常谢谢 61.231.72.188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