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扶养弟弟 除了学生证影本 还须?
时间Thu May 26 01:33:23 2005
※ 引述《amabile (  N )》之铭言:
: 我弟年满20 但为在学生
: 若是我想要申报扶养我弟弟
: 除了须检附他的学证影本外
: 爬文得知还得检附父母的职业证明 或是父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影本
: 请问检附父母的职业证明 或是父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影本的目地为何呢?
: 会对父母亲造成任何影响吗
: Ps. 我父母职业无雇主 属於不固定收入 收入也不高 故不须报税
检阅93年度综合税结算申报书说明中之(十三)什麽是受扶养亲属?
3.同胞兄弟、姊妹未满二十岁者,或满年二十岁因在校就学、
或因身心残障或因无谋生能力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
需检附在学证明或医生证明.
似未看到需附上受扶养亲属之父母的职业证明,或是父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影本.
4.受扶养亲属若为纳税义务人其他亲属或家属(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条第四款
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未满二十岁或满六十岁以上无谋生能力,
确系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 但受扶养者之父或母如属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
免税所得者,不得列报减除。
合於4.之受扶养亲属,才需提出上项证明.(若不同户籍更需其他证明~略)
证明~受扶养亲属之父母非免税所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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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9.213
1F:推 amabile:非常谢谢你的回答哦 我了解了 :) 219.84.130.201 05/27
2F:→ ivysky:补充:扶养同胞仍需付父母非免税所得者之证明. 05/15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