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ki (Hidden Shadow)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问个地价税的问题
时间Mon May 9 22:30:24 2005
※ 引述《aa022 (帮助老奶奶)》之铭言:
: 这是政大税务组的考题 不知道有高手可否帮我解答一下 感谢
: 题目是:大雄住在台北市 有两笔土地 分别在文山区和大安区
: 文山区土地是由大雄自己设籍 面积为300平方公尺 公告地价每平方公尺100000元
: 大安区土地是由大雄25岁的儿子设籍 面积为300平方公尺 公告地价每平方公尺200000元
: 台北市地价税的累进起点地价为1000000元 大雄未曾自行申报地价
: 请问大雄在台北市的全年地价税应纳税额
: 又如何可以减少地价税??
有点老的文章 因为感兴趣所以把他挖出来算 若有错希望板友不吝指教 ^^"
地价总额
300*100000 + 300*200000 = 90,000,000
未申报地价者以公告地价的百分之八十为申报地价(税基)
90,000,000 * 80% = 72,000,000
1,000,000*0.01 + 5,000,000*0.015 + 5,000,000*0.025 + 5,000,000*0.035 +
5,000,000*0.045 + 51,000,000*0.055 = 3,415,000
若要减少地价税的话
因没说明土地上是否有建筑改良物 (没有的话就不符合产权所有条件,不符合产权条件就
无法享有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今假设二地皆有建筑改良物,依题目条件
与面积限制的优先顺序看来,让本人改迁籍至大安区者最佳,300平方公尺正好等於自用住
宅用地优惠税率之都市土地面积限制的三公亩
即(48,000,000*0.002) + (1,000,000*0.01 + 5,000,000*0.015 + 5,000,000*0.025 +
5,000,000*0.035 + 5,000,000*0.045 + 3,000,000*0.055) = 871,000
其实还有更贱的方法XD 那就是让大雄把其中一块地的土地所有权转给他已成年的儿子
再让二人分别设籍 让两块地都变成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千分之二的状态
只是不知道这样行不行的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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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67.197
※ 编辑: Hoyuki 来自: 211.74.67.197 (05/09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