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ppotsai (不忘初心)
看板tax
标题Re: 是因为赠与税吗?
时间Sat Mar 12 14:07:50 2005
以下讨论的前提是: 买卖价金大於或等於土地公告现值加
房屋评定价值 (房屋税税单上的房屋现值).
这是二亲等之间的买卖, 依遗赠税法第五条第六款的规定,
原则上是推定为赠与, "但能提出已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
且该已支付之价款非由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者,
不在此限."
这种案件办理土地和房屋过户之前, 要先办理赠与税申报
(申报不等於要缴赠与税), 并且在申报书上注明是 "主张买卖" 案件,
然後申报人要依遗赠与法第五条第六款但书的规定,
提出买卖价金来源之证明文件让国税局审核,
国税局审核认定是买卖而非赠与後,
会核发一张赠与税免税证明书,
然後再拿这张证明书去办不动产过户 (所有权移转登记),
如果没有这张免税证明书, 地政事务所要会求补件而不给办.
所以, 代书要你朋友提供买卖价金资金来源的文件,
基本上是合理的, 至於另外 220 万, 代书也有可能要求提供.
至於汇款单据没有留下来, 可能有两个处理方法:
1. 请邮局 copy 他们留存的汇款单.
2. 问问看能不能申请转帐传票影本.
(银行都有转帐传票, 不过我不确定邮局有没有这种东西)
然後, 可以的话, 和借款的朋友立个借据提供给国税局.
※ 引述《babysit (废渣 Orz ~)》之铭言:
: 我朋友的公公要把房子便宜卖给我朋友夫妻俩,跟他们收300万
: 房子是用过户的,应该有赠与税的问题
: 给他公公的300万,不知道会不会有赠与税的问题
: 我朋友因为一下子没这麽多现金,所以跟我们这些姊妹们调头寸
: 其中一个朋友借他们80万,那个朋友是将刚好到期的80万邮局定存汇到朋友帐户
: 现在朋友说,代书要看汇款记录,以确定这笔钱是从何而来
: 汇款单的副本邮局办事小姐当初忘了给
: 钱又没有透过存簿所以存簿上也没有留纪录
: 搞的一时之间无法证明那80万真的是朋友汇给要买房子的那个朋友的
: 关於以上的情况,因为我们这些姊妹都不太懂税法
: 只觉得单纯汇款80万给这个朋友都要被查帐,感觉很不好
: 但是代书说,国税局查很紧
: 国税局为什麽要管钱从里哪来?是基於什麽理由呢?
: 即便要管也是朋友给公公的300万,而不是这80万
: 有懂税法的大大能帮忙解惑吗?
: 因为以前有朋友被代书骗过,所以我们这些姊妹都怕代书乱虎烂
: 谢谢,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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