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pLin (I pray)
看板tax
标题Re: 艺人捐款节税 有劳精算师
时间Mon Mar 7 23:43:13 2005
※ 引述《CSR (会计新手..QQ)》之铭言:
: ※ 引述《Adonisy (钢铁抢钱夫妻双人组暴走)》之铭言:
: : 这种作法,迟早被国税局拿出来鞭的~~~
: : 成立工作室,目前是可以节税,看起来似乎也是合法的节税
: : 但解释令如果下来,认定你成立工作室有逃税的嫌疑,事实上
: : 是有疑问的
: : 尤其是对於购买东西报工作室帐目的问题,搞到後来避税变逃税
: : (其实本来就是一线之隔)
: 这点我也觉得莫名其妙
: 凭什麽她们买房子买车服装添购就可以报公费??
: 我们平凡老百姓也会做的事情
: 却不能抵缴所得税
: 乖乖缴税的永远都是这些乖乖的穷苦人家
: 一个人193000起徵点
: 根本就不够用
: 唉....
我以前有一个老师是艺人(凤飞飞 邓丽君等)的会计师
他曾经跟我们说他怎麽帮艺人合法节税
他说艺人赚的多 但是支出也多
包括置装 等等 要开记者会时 不但要找一些工读生来撑撑场面
还要负责给记者们吃便当 老师是说他们的支出很大
如果设公司 就可以用很多名目当作是公司的支出....
不过看老师当时帮忙的艺人 就知道已经是很早已前的事了
所以对现在的艺人而言 可能有一点不适用 (ex: 自费很大 撑场面等等)
所以现在的艺人大多自己开公司 像是张菲...等等
但是我觉得现在这样让他们节税却满不符合公平的
毕竟他们的生活还是上上等的优渥
艺人们总是说自己工作的多辛苦
但是我总觉得社会上比他们辛苦100倍的人太多太多
可是得到的报偿却不到他们的100分之一
这应该怎麽说呢...
也应该种因於人们对他们太过喜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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