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ywang (这是免洗ID)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综合所得税的问题(未成年人经由法院选任监护人)
时间Sun Mar 6 23:20:54 2005
您好,敝人今年十八岁养母於前年过世(养父於83年)
有一位亲生母亲,养母无子女(也就是我单独继承)
继承的手续一直拖到去年年底才完全办好
期间因为无法定顺序监护人(祖父母、兄姐)
而透过法院选任一位监护人来陪同我办理继承的事宜(也就是我亲生母亲)
目前继承的事项已经办妥,但我有个问题
综合所得税我算是我亲生母亲的抚养亲属吗?(没有终止收养,只是她为法院选任监护人)
我的所得是否会跟她一起合并计算(因为还未成年)?
成年後是否不用办任何手续就可以单独申报了?
抱歉~问了一些蠢问题
感谢您看完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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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oeywang 来自: 218.166.84.100 (03/06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