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ppotsai (不忘初心)
看板tax
标题[讨论] 中油的地价税案
时间Fri Mar 4 14:48:52 2005
今天 (3/4) 公布的大法官会议不受理决议第三则是中油在地价
税和罚锾行政诉讼败诉确定後提起.
(网址:
http://nw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036&MuchInfo=1)
中油在这个行政诉讼案里有一个 (可能是) 强而有力的主张从头
到尾都没提出: 如果中油当年度决算已经经审计部审定, 税捐稽
徵处却於审定後核定处罚, 已然违反审计法与大法官会议释字第
46号解释.
这个主张可以参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0年诉5504号判决 (注).
注: 这个案子值得拿出来主张的理由是:
1. 在最高行政法院第一个前手息判决作成前, 这个案子是
唯一在高等行政法院就胜诉的案件 (而且国税局没有上
诉).
2. 前手息案件在最高行政法院法律见解确定後, 这个案子
应该是第一个扣缴税款得以全额扣抵的案子 (其他可以
全额扣抵的案件类型也都和本件相同).
中油不知道是不是想说反正都是政府的钱, 只是左口袋右口袋
的问题, 就没有很努力争取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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