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劳健保可列举扣除额吗??
时间Wed Mar 2 18:00:33 2005
※ 引述《nibor (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之铭言:
: 请问我们平日的劳健保也可以列举在扣除额吗??
: 如果可以,是不是要去跟劳保局及健保局要缴纳单呀??
: 因为平常都是在薪资里先扣的.
: 看了好像可以列举,但我又不是很确定
: 去年就没有列举进去.
依据税法之规定,申报所得税一年一人能有列举扣除额24,000元之人身保险费,
而其中之金额亦可包括全民健保及劳保等社会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等,但财产
保险之保险费并不包括在内。
若您选择列举扣除较为有利,建议您也将全年就医之单据留下来,也可列扣哦!
(自费医药费用可核实列报且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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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6.31
1F:推 lichai:若我的医疗险已超过24000的话,劳健保还能列举吗ꄠ 220.134.16.167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