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ard (弱鸡男)
看板tax
标题[问题]综所税房租问题再问
时间Tue Feb 22 23:31:13 2005
我知道最近房租申报问题很多,可是还是有些疑问
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疑问及看法:
一般而言,每月房租不超过1万元可列举扣除
假设我的所得税率为6%
一年12万我可省下$120,000*6%=$7,200的所得税支出
但是房东必须申报租赁所得$120,000*(1-43%)*6%=$4,104
(若房东税率也是6%)
这时我可补贴房东$4,104元,这样我还是可以省下$7,200-$4,104=$3,096的税
假使房东税率为13%
那麽他将因此多出$120,000*(1-43%)*13%=$8,892
此时,房东多支出的税金大於我少缴的税,这样就无法以补贴方式申报租金支出了!!
又,若我实际支付租金(亦即每月转帐金额)大於1万(我目前房租约$18,000)
那麽我申报租金扣除所节省的税依然为$7,200
但是房东却须申报$18,000*12*(1-43%)*6%=$7,387
或$18,000*12*(1-43%)*13%=$16,005.6
如此,政府一方面向房东收取较高的税收,另一方面却又给予承租人较少的扣抵
不是十分不公平吗?
况且,$10,000的租金在台北市区连租间套房都有困难
对於小家庭或新婚尚无能力购屋的不是不利?
还有,申报证明文件中,须将户籍迁入
请问,户籍迁入须要什麽文件或程序办理?
只要携带身分证去原户籍地区公所办理迁出,再去承租地所属区公所办理迁入即可吗?
不须经房东同意或向房东取得什麽证明文件吗?
若要,房东怎麽可能会同意此举?(想也知道你想干麻!!)
若不须要,岂不是我只要知道张忠谋住那就可以把户籍迁入他家?(应该是不可能啦!!)
还有解释函令中之切结,国税局有制式表格吗?
我是不是只要拿到这张表,签名就可以完全省去前一条件繁杂的程序?
最後,还想知道
版上的各位,有人年年都申报租金支出却没被房东加租的吗?(或早已设算加在租金里?)
还是你们都是最後搬走後,隔年申报时才去桶房东一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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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24.104
※ 编辑: Haward 来自: 61.228.224.104 (02/23 00:00)
※ 编辑: Haward 来自: 61.228.224.104 (02/23 00:05)
1F:推 bkdglot:不用迁入,只要有附自住切结书即可 211.22.27.58 02/23
2F:→ bkdglot:租屋前先问房东是否可报税,若只住一年,就不用 211.22.27.58 02/23
3F:→ bkdglot:问了,隔年直接报就好了... 211.22.27.58 02/23
4F:→ bkdglot:但前提是要用转帐付租金,不然没有凭据 211.22.27.58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