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hung (星)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个人所得税
时间Mon Jan 31 19:22:31 2005
※ 引述《hkitty (最近好会花钱喔~)》之铭言:
: 请问一下哦
: 之後要报的个人所得税
: 扣缴凭单上面的薪资总额
: 最低是多少可以不用申请呀?
: 请问一下
: 是低於240,000就不用申报了吗?
综合所得税依所得税法第14条规定,共有十类所得,薪资所得只是其中的一种。
将所有的所得合并计算出"综合所得总额",再扣除免税额、扣除额後,可得"课税所得额"
,再依课税结构之级距、税率,计算"综合所得税额",若有已扣缴之税额,可以抵缴。
课税所得额, 级距为 0 - 370,000 之 税率 6%
只要课税所得大於零,还是要课税。
并不是薪资总额低於240,000就一定不用缴税,还要看免税额及扣除额。
而薪资所得通常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 6%,假设你没有其他所得的话,
你不用再缴税,但应该可以申报退税。当然你也不可以不申报,就当是图利国家。
综合所得总额 - 免税额 - 扣除额 = 课税所得
课税所得 x 税率 - 累进差额 = 综合所得税额
以上文字,欢迎(来信)讨论。
近滕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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