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R (会计新手..QQ)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公司报帐的事?
时间Sat Jan 22 23:46:39 2005
※ 引述《leguin (坏脾气)》之铭言:
: ※ 引述《nothingnew (找新鲜)》之铭言:
: : 应该没这回事吧.......
: : 只要打统编的发票都可以报帐啊
: : 不过交际费有限额就是了
: : 而且....打了统编的发票...就不能对奖了......
: : 因为国税局认为....公司本来就应该要拿发票
: : 而不是为了对奖才拿发票的!!
: 可是帮我家公司作帐的会计事务所小姐就说不行,
: 还叫我们拿去对奖,
: 我也是很纳闷为什麽不行?
: 请问哪里有相关的规定或办法,
: 我想自己看一下!
: 谢谢!
统一发票给奖办法
第 11 条:
左列各款统一发票收执联,不适用本办法给奖之规定
8.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
营业人者。
营所税查核准则
第 80 条 交际费:
四 交际费之原始凭证如下:
(一) 在外宴客及招待费用,应以统一发票为凭,其为核准免用统一发票
之小规模营利事业者应取得普通收据。
(二) 自备饭食宴客者,应有经手人注明购买菜肴名目及价格之清单为凭。
(三) 购入物品作为交际性质之馈赠者,应以统一发票或普通收据为凭,
关系以本身产品或商品馈赠者,应於帐簿中载明赠送物品之名称、
数量及成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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