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guo (现在就是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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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税务新闻]土增税减半徵收通过 2.1起施行
时间Fri Jan 21 10:53:00 2005
土增税减半徵收通过 2.1起施行
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电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土地税法及平均地权条例,日後土地增值
税率依条件不同,将常态性调降为百分之二十、三十、四十,且长
期持有土地者将可减免土增税赋。现行土增税减半徵收的规定将於
一月三十一日施行届满,若无相关措施,土增税将自动恢复原税率
。土地税法和平均地权条例修正後,将土增税率由现行百分之四十
、五十、六十,依条件不同,常态性调降为二十、三十、四十。
因修正税率造成直辖市政府及县(市)政府税收的实质损失,於财
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的规定施行前,由中
央政府补足之。
另外,公告土地现值应调整至一般正常交易价格。公告土地现值调
整至一般正常交易价格加减百分之十范围内时,税率应进一步检讨
调整。
修法後也规定,公告土地现值不得低於一般正常交易价格之一定比
例。这项比例,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财政部与直辖市及县(市)政
府会商後订定,但应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价格。
至於引起争议的减免长期持有土地者土增税赋一案,院会也三读修
正通过持有土地年限超过二十、三十与四十年以上者,适用税率减
徵百分之二十、三十与四十。
【2005/01/2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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