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lab (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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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税务新闻]反映真实市价 税负可能增加
时间Mon Jan 3 23:09:47 2005
反映真实市价 税负可能增加
记者 陈美珍
行政院今(29)日将要讨论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告地价调整期间将
由现行的三年调整一次缩短为二年调整一次。这项改变长期将使民众的地价税负因
此增加。
公告地价与公告现值是决定地价税与土地增值税的两大关键要素。长期以来,公告
地价都是三年调整一次,公告现值则是每年调整,两价分离的结果,不管是公告地
价或公告现值都并不一致,公告地价更长年严重偏离市价。
偏低的公告地价,相对也让民众享有低廉的地价税利益。持有税偏低,直接影响的
就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财政部曾经多次要求地方政府调高公告地价,但因为地方政
府有政治因素上的考虑,加上公告现值三年才能调整一次的结果,公告地价一直都
无能反映真实市价。
此次,内政部依据财政改革委员会有关土地税制的改革方案,决定将把公告地价调
整期间自三年缩短为二年。对持有土地的民众而言,当然并不能算是太好的消息,
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春之际,公告地价调整期间愈接近,反映真实市价的速
度就会愈快,结果民众的地价税负就会跟着增加。
不过,撇开民众地价税负增加的不利因素,公告地价调整期间缩短,也决非全无好
处,特别是对被徵收土地的地主而言。因为目前政府徵收民间土地,通常是以公告
地价加成做为补偿的价格依据,如果公告地价愈接近市价,代表地主可以获得较高
的补偿金。
调整公告地价期间缩短,在土地税制改革上亦具有重要象徵意义。公告地价愈能接
近市价,持有税的税收就会增加,相对政府也会有比较多税收筹码。土地增值税税
率偏高的现象,未来也较有机会因为提高公告地价,使政府达到重课地价税的目的
後,连带获得改善。
【2004-12-29/经济日报/A7版/税务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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