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inet (丹丹)
看板tax
标题[请益]想以我目前的个案情况,请教各位前辈关於所得税的问题?
时间Sat Dec 25 18:11:54 2004
想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因为我之前的收入都不够到需要报税的程度,
而且一直以来工作地点也没有扣我的税,
所以一直没有报过税,
但是因为今年我刚於3月份结婚,
而且新换的工作会预先扣我的所得税,
所以想先研究一下关於报税的问题,
但是刚刚看过,还是非常混乱,
所以想直接把我的情况写出来,
请大家给我意见,谢谢大家!
我目前从3月份开始工作,每月薪水29700元,
我家里还有妈妈跟弟弟,及新婚的老公,
我老公也在上班,每月薪水不固定,但是大多在30000元上下,
妈妈之前在从事政府的多元就业方案,也就是以工代赈的工作,
但是在今年8月也因为满期了,所以到现在都没工作,
我弟弟本来在读二技,今年6月刚毕业,8月开始在当兵,
目前我跟我老公的户籍在一起,妈妈跟弟弟户籍在一起,
这是我家大致的情况,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可不可以把我妈妈和弟弟报作我的抚养亲属,那如果要报的话,
是不是要把我的户籍迁去和我妈妈及弟弟在一起?
2.如果我把户籍跟我老公分开,是不是就不能跟老公合并申报,
那我们今年的情况,是合并申报还是分开申报比较划算啊?
3.如果采用列举申报,我弟弟的保险费如果要保人改成我,
是不是就可以列举申报了?
4.以我们目前的情况,请问用标准扣除额,及夫妻合并申报,
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税?还是夫妻分开申报,我就可以不用交税?
这是我目前比较觉得混乱的问题,
想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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