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lab (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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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税务新闻] 买保险规避遗产税 破功
时间Wed Dec 15 14:51:28 2004
买保险规避遗产税 破功
保险局拟建立趸缴保单通报系统 寿险业五大节税招术将成错误示范
记者叶慧心/台北报导
金管会保险局已指示寿险公会着手建立「趸缴保单通报系统」,有钱人生前高额
投保的避税操作,将变得更难逃「税网」。
保险避税操作已成箭靶,广大寿险业务员为客户规划节税保单,势将被迫改弦易
辙,过去寿险行销五大节税招揽术,恐皆因此一一「破功」。
财政部赋税署近期盯上不当保险避税行为,透过保险局及寿险公会等研议防堵对
策。据表示,赋税署曾提供若干民众所缴总保费较保额为高的实际案例,认为是
民众以买保险方式转成保险金型态後,明显规避遗产税。
寿险公会最近在全省举办「掌握趋势,开创新机」巡回演讲,讲师之一国际认证
协会执行长陈骏为即特别指出寿险业务人员利用保险避税所作的五大惯用保险规
划手法,今後将成为错误示范如下:
一、高龄或死亡前短期投保,趸缴保费高於保额或遗产税。
二、新契约预缴多年保费,使保费支出高於保额。
三、「免体检件分散投保」,意图踰越现行每家保单投保金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
的限制。
四、年迈父母向子女借钱投保,核保後立即以保单贷款方式,将钱还给子女,行
政法院认定保单现金价值为赠与行为。
五、保单满期前,将满期受益人变更为非要保人,行政法院认定此为赠与行为。
寿险业者指出,监理机关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强「财务核保」作业,即业者在核
保时,必须根据保户身分及所得等,决定他可以投保多少金额;此外,寿险公会
目前也正在研议建立「趸缴保单通报系统」,藉此了解民众是否有购买趸缴(保
费一次缴足)保单金额偏高,或累计投保金额过高等情事,税捐单位并将据此查
核有无不当避税行为。
由於购买高额或趸缴保单者,大多属於财力较佳的民众,有关将来趸缴保单通报
制度的建立,多数寿险业者私下担心,可能有客户资料被迫曝光,进而成为同业
「挖墙角」对象之虞。
不过,业者也指出,现行每张保单投保寿险最高金额限定为6,000万元(14岁以下
者依保险法规定限额为200万元),但真正一次买足6,000万元保额的件数不多,
大多会以分散多家投保,例如在每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3,000万元,十家投保累计
金额就达3亿元。这也是为何要建立寿险业通报制度的道理所在。
【2004-11-30/经济日报/A4版/金融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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